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依法治国相关要求,保障人民合法权益,维护行政复议依法进行,建设法治政府。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于2018年4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有关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事项的调查问卷,现将调查结果反馈如下:
1、本次调查的人群中,男性占48%;女性占52%。
2、本次调查的人群中,20-40岁的占62%;40-60岁的占38%。
3、本次调查的人群中,专科及以下学历的占38%;本科学历的占52%;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占10%。
4、本次调查的人群中,55%的人了解行政复议;45%的人不了解行政复议。
5、本次调查的人群中,28%的人参加过行政复议,72%的人没有参加过行政复议。
6、本次调查的人群中,职业为公司职员的占48%;是自由职业的占14%;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14%;其他的占24%。
7、本次调查的人群中,21%作为申请人参加行政复议;3%作为被申请人参加过行政复议;7%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过行政复议;69%没有参加过行政复议。
8、本次调查的人群中,参与的行政复议案件的类型中行政处罚类案件占14%;信息公开类案件占17%;征收补偿类案件占7%;其它占62%
9、本次调查的人群中,79%认为应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在网上公开《行政复议决定书》;21%认为不应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在网上公开。
10、本次调查的人群中,55%认为申请人、被申请人一方同意后即可在网上公开《行政复议决定书》;45%认为应当申请人、被申请人均同意才可以公开。
11、本次调查的人群中,认为在网上公开《行政复议决定书》期限为3个月的占17%;6个月的占45%;12个月的占21%;12个月以上的占17%。
12、本次调查的人群中,认为公开《行政复议决定书》应以作出《行政复议决定书》时间起算的占14%;认为以《行政复议决定书》生效时间起算的占86%
13、本次调查的人群中,认为应当公开的复议决定类型为维持的占21%;撤销、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占22%;责令履行的占24%;驳回的占21%;终止的占12%。
综合分析:
从问卷分析来看,接受问卷调查的群众主要是青壮年,大多数对于行政复议有一定了解。其中参加过行政复议的有作为申请人,也有作为被申请人以及委托代理人,但大多数没有参加过行政复议。其中参与的案件类型既有行政处罚类案件,也有信息公开类案件和征收补偿类案件。大多数接受问卷调查的群众认为,可以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方同意即可在网上公开《行政复议决定书》,少部分认为需要双方同意才可以公开。认为公开期限在12个月以下的比较多,只有个别认为应当公开12个月以上,且认为公开期限以《行政复议决定书》生效时间起算的占大部分。公开的复议决定类型多样,认为维持的、撤销、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、责令履行的、驳回的、终止的案件应当公开的比较平均。
对策建议:
针对大部分群众不了解行政复议的情况,应当加大行政复议的宣传力度。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是对行政复议制度普及宣传的重要途径之一,能有效促进行政复议工作在阳光下运行,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。公开意味着行政复议决定书将接受群众的评判,保障行政复议结果的公开透明性,同时也保障了普通社会公众对于行政复议决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。下阶段,市政府法制办将根据省、市政府相关规定,逐步推进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的事项,方便群众查阅,发挥好复议层级监督和纠错的功能。